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12-31
工作地点: 郑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4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中医药大学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有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东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文化路校区等5个校区,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1697人,其中硕士生导师793人,博士生导师177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662人,博士研究生273人。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开放床位7500余张。为落实“人才兴校”战略,学校实施“仲景学者”工程和“学科特区”计划,汇聚一批学科优秀人才,促进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充满生机活力和富于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副职为副组长,人事人才工作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人才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积极弘扬主流意识形态,坚决反对各种邪教组织活动。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4.年龄要求。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引进博士为出站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在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6.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
五、信息发布
(一)招聘方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中医药大学(https://www.hactcm.edu.cn)网站。
(二)招聘信息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相关岗位招满后不再组织下一批面试。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方法:登录我校招聘报名网站(https://rsfw.hactcm.edu.cn),注册后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简历,提供有关支撑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材料。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需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二)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首先由各用人单位定期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实施,可结合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通过人员由学校统一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岗,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部网站分批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咨询电话
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部:0371-65962697
(二)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 0371-65680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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